建物綠建材使用比率 今日起邁向30
為了建立優質健康環境,政府明令7月1日起所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及樓地板材料的綠建材使用比率,從5%提升至30%。
建築技術規則在95年7月1日開始實施「綠建材」相關規定,日前政府已修正第321條規定「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材料應採用綠建材,其使用率應達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材料總面積30%以上。」,並從98年7月1日開始實施,為提升綠建材比率的重要里程碑。
行政院院長劉兆玄日前宣示,政府五年4,000億的振興方案中,綠能產業將占10%,屬於綠能產業的綠建材也蒙受恩惠,在2009全國能源會議總結報告中,列入推動使用節能減碳綠建材的項目,將提供購買及使用的獎勵機制,並規定公有建築物應採用一定比例的節能減碳綠建材,再度肯定了綠建材對社會貢獻的重要性。
目前營建署以綠建材使用比率60%,為工程優先考量並予以獎勵的條件;另外,為擴大公共建設、美化建築景觀,行政院已核定營建署「建築風貌環境整建示範計畫」,將補助公、私有舊有建築物拉皮整建工程,重要的是,外牆拉皮必須採用環保的綠建材,且占總工程經費的兩成,才符合補助的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