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來台正式起跑 7月1日起可申請
行政院規劃30日公告第一階段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項目和「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等五項配套辦法,對於迎接陸資來台,相關部會已準備就緒,經濟部官員表示,7月1日陸資就可以申請來台。
周二將發布施行的五項配套辦法還包括: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分公司或辦事處許可辦法、大陸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管理辦法修正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修正案,和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修正案。
陸資購買不動產可以融資,並按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修正草案辦理,修正草案賦與大陸地區人士來台購買不動產可以融資法源,但未擁有居留證的大陸人士申請貸款以不動產抵押為限,擁有居留證者,可以比照一般台灣民眾辦理貸款融資。劉揆可望今日核定修正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