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 南市營建工地未認養道路將罰鍰
自7月1日起,凡申報空污費之業主、包商必須繳交『道路清洗計畫書』,營建工地於工程施作期間,工地需負責出入口左右至少達25公尺以上,每週洗掃總長度至少1,000公尺 ,開挖及灌漿期間,每日洗掃長度至少1,000公尺,若未依規定洗掃致道路髒污,違反者台南市環保局將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根據環保署97年度民眾滿意度調查,台南市民對營建工地周邊道路及進出工地車輛之清潔滿意度為57%,佔全國民眾滿意度第2名,但有16.4%的民眾認為營建工地是造成空氣污染的主要原因。
環保局本年度將優先針對台南市公共工程與一級工地,要求配合推動圍籬綠美化,凡ㄧ級營建工地之圍籬應設置高度達1.8米以上之綠圍籬;如於道路轉角或轉彎處10公尺內,得設置半阻隔式圍籬,高度至少0.8米之綠圍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