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資來台購不動產 貸款最高不超過五成
陸資來台後續配套今拍板,內政部15日將舉行跨部會議,審查「大陸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管理辦法」修正案,陸資來台後可以買不動產,停留期間大幅放寬為一年不超過四個月。
據了解,有關陸資來台購買不動產向金融機構融資的成數,最高不超過五成。金管會將另外修改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讓大陸自然人、法人來台購買不動產,可向金融機構融資。
陸委會已與相關部會取得共識,現階段陸資來台後續配套將透過修正「大陸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管理辦法」規範,相關部會並已就修法原則達成共識,今日將進一步敲定細節。
大陸專業人士來台事由將新增訂投資及購買不動產二項,陸資來台後可以購買商辦、廠房和自用住宅,購買不動產停留期間大幅放寬為一年不超過4個月,自然人、法人都可適用。
開放陸資來台初期,大陸白領經理級幹部、專業人士停留期限以一年為原則。至於大陸投資人的代表人來台工作人數比照外資,投資金額達20萬美元以上者,得申請2人來台,每增加50萬美元,得申請增加一人,但以增加7人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