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屋搭配優惠得宜 賣自宅0稅率
立法院4月初審通過土地稅法修正案,新增「一生一屋」土地增值稅10%優惠稅率,搭配現有的「一生一次」和「重購退稅」節稅規定,如果善用得宜,民眾若賣掉自用住宅,可享有「零土增稅」。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民眾出售房子,土地價格只要上漲,都必須繳土增稅,稅率從20%到40%不等。但如果賣的是自用住宅,在現行規定面積內,只要繳10%的土增稅,但每人只能申請一次,因此以「一生一次」形容。
至於「重購退稅」的規定,民眾賣掉舊屋後,在2年內又再買新屋,只要新屋的土地公告現值超過舊屋的土地公告現值扣掉土增稅的差額,當初賣掉舊屋繳的土增稅,政府就會全數退還。
儘管目前已有「一生一次」和「重購退稅」兩項土增稅優惠規定,但官員提到,國內一般家庭平均換屋3到4次,自用住宅使用約10.8年,現行規定恐怕無法滿足民眾換屋需求,決定新增「一生一屋」的規定。
官員指出,一生一屋適用10%的土增稅優惠稅率,沒有申請次數限制;但為避免投資客套利,必須設籍滿6年、賣屋前5年沒有營業或出租、適用面積則比照「一生一次」的規定。
另外,必須注意先用完「一生一次」,才能申請「一生一屋」。而一旦申請重購退稅,移轉登記後5年內,新屋不得賣掉或改做其他用途,否則退還的土增稅得再吐還給國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