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綠建築趨嚴 今年受理至5月底止
為獎助民間建築物進行綠建築設計及改善示範工作,內政部日前發布修正「獎勵民間綠建築改善示範作業要點」,今年度獎助經費總計1700萬元,受理期限至5月31日止。
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謝偉松表示,今年度因應建築技術規則有關綠建材使用率由5%修正為30%等規定,對於申請案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優先考量予以獎勵:一、綠建材使用率達室內裝修材料及樓地板面材料總面積60%以上者。二、設置雨水貯留利用系統,其雨水貯留利用率達8%以上者。三、設置生活雜排水回收利用系統,其生活雜排水回收再利用率達40%以上者。
每申請案依據申請人所提改善計畫工程經費核給獎勵金額,最高不得超過該建築物綠建築改善工程經費之49%且不超過200萬元,最低申請獎勵金額不得低於25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