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開發回饋金彈性調降 半年之內提出
經建會推動檢討土地開發審議及管理機制,就爭議多時的回饋金制度,地方政府到底該收多少回饋金才是合理,擬訂立一套機制,隨各地不同的經濟條件給予彈性,經建會與內政部已有共識,預計在半年之內提出土地開發回饋制度。
此外,也將一併檢討縮短審議流程、簡化審查層級以及提升土地開發變更的行政效率,以提升廠商投資開發的意願。
經建會官員指出,現行都市更新計畫中回饋金制度,是由內政部依不同變更案設立徵收比例,再授權給地方政府評估徵收,建商或投資人在申請變更時就必須提撥一定的回饋金或土地給地方政府。
經建會官員表示,在景氣好的時候,建商有利可圖,或許會願意接受這樣的條件,一旦景氣差時,可能就影響廠商開發意願。另外,各區域經濟條件不一樣,只按變更項目徵收一樣的回饋金,是否公平也有待商議。
經建會指出,過去與內政部就回饋制度的導正有過很多討論,基本上已經有共識,惟回饋比例到底要怎麼制定才能為各方接受,尚有爭議,經建會將於近期內邀集相關機關協商,3個月到半年間擬定具體可行且具彈性的回饋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