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資訊

環境部發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

環境部發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

為如期推動碳費徵收,環境部已於112年12月1日訂定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現提出碳費收費辦法草案(下稱收費辦法),規定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電力業及大型製造業為收費對象,自113年開始,碳費收費對象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就會被納入計價,為我國邁入排碳有價時代揭開序幕。環境部表示,為達成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及各階段管制目標,該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第28條規定,得分階段對排放溫室氣體之排放源徵收碳費,並於收費辦法訂定收費對象、計算方式、徵收方式、申報、繳費流程、繳納期限、繳費金額不足之追繳、補繳及收費之排放量計算方法等相關規定。

在收費對象部分,收費辦法規劃以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全廠(場)之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其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電力業及製造業為收費對象,前述對象需依「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規定,將113年全廠溫室氣體排放量,於114年4月底前完成盤查登錄,再依收費辦法規定於5月底前採網路申報方式申報碳費,並至指定金融機構繳納費用。

環境部補充說明,收費對象在計算碳費時,需將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乘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收費費率,就可算出應繳納的碳費金額,另外,電力業申報碳費可檢具電力消費之排放量證明文件於申報碳費時扣除其排放量。對於碳費的查核、補繳及追繳,收費辦法也授權主管機關執行碳費查核作業時,可通知事業限期提供碳費申報相關資料,經查核發現有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時,應向收費對象追繳或通知其限期補繳碳費。

氣候法第30條也訂有可以國內減量額度申請排放量扣減,國內減量額度包含自願減量專案及抵換專案取得之減量額度與先期專案減量額度,目前規劃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僅可使用於113年及114年之排放量扣減。各類型專案之減量額度扣減比率及上限則尚待與各界討論確認後訂定。而氣候法第27條亦訂有使用國外減量額度可以有一定比例扣抵碳費的規定,目前參考國際碳費抵扣的相關作法,明文規定用於抵扣碳費排放量的國外減量額度,需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後方可使用,且設定其上限不得超過需收費排放量的5%。另外,收費辦法也將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展延規定、資料保存年限、碳費溢繳退還、停歇業結算及委託授權專責機構等行政作業規範納入條文之中。

環境部為完備碳定價相關機制,強化減碳之經濟誘因,已陸續訂定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包括今(112)年5月31日完成「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公告,9月14日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10月5日發布「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10月12日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以碳費徵收為核心,配合盤查登錄、認證暨查驗管理、自願減量及增量抵換等多元配套措施,擴大各界共同參與淨零減碳工作。

環境部指出,依據氣候法第29條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透過不同費率的設計,以加大加速大排放源的實質減量。另考量不同行業別之減量空間不同,為利後續碳費制度順利推行,該部自今(112)年7月起已與石化、人纖、造紙、絲綢印染、水泥、鋼鐵、半導體、電子業、食品業等公會就碳費自主減量計畫及指定減量目標進行研商座談,各公會所提建議,將作為環境部「指定目標」規劃設計之參考。

環境部也呼籲,我國自113年起邁入排碳有價的時代,事業應該優先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能力,掌握自身排放量及重點排放源,並積極規劃採行實質減量措施,環境部也已訂於113年1月3日邀集民間團體及經濟部共同就碳費徵收相關機制進行交流討論,以期早日凝聚共識,加快碳費相關子法之訂定,引領我國產業朝低碳淨零方向轉型,以利國家減量目標之達成。

碳費收費辦法草案.pdf

文章分享

「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公告了

為增進消費者對租賃不動產知識、確保租賃安全及促進不動產租賃市場健全發展,內政部於2016年6月23日公告發布「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2017年1月1日生效。   專家表示,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是租賃的重要憑據,記載的事項都關係著租賃安全的保障,所以從事房屋租賃的出租人及承租人及相關業者都應該清楚的了解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專家表示,消 [...]

30年舊屋房屋稅調整 北市說有檢討空間

台北市擬對30年內舊屋調漲房屋稅,台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說,媒體採用的是過去房屋稅分析數據,只看「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調整,忽略折舊率等因子,有檢討空間。 媒體日前報導,台北市對30年內舊屋要調整房屋稅,且也可能會影響民國106年房屋稅。台北市財政局長陳志銘則表示,媒體引用過去房屋稅分析數據,且只著眼在「房屋構造標準單價」調整,忽略折舊率、耐用年數、街路等級調整率因子,有檢討空間。 財政局說,房屋稅由 [...]

創全國首例 高雄包租代管公共住宅啟用

高雄市政府創全國首例,租用台電公司位於鳳山五甲社區55戶公寓做為公共出租住宅,近日完成首批25戶修繕工程,陸續提供拉瓦克部落的原住民入住使用,可說是新政府上任後採用「包租代管」模式興辦社會住宅的首例!  相對於過往「租屋平台」的仲介模式,高雄市政府採取創新、務實的策略,由市政府當房東,代管市區空屋快速提供做為社會住宅。由於許多國營事業擁有市區精華地段的房地,早期興建的員工宿舍如今多處使用 [...]

上半年房屋稅收創新高 土增稅則衰退26%

財政部發布6月全國賦稅收入初步統計,其中,1-6月持有房屋的房屋稅收突破700億元,創下史上新高紀錄,不過,房屋交易的土地增值稅收則是較去年上半年減少了26%。 5月開徵的房屋稅,今年合計5、6月實徵686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20億元,累計1-6月實徵708億元,首度突破700億元,較去年同期增加38億元,財政部統計處表示,主要是自然增加,也與台北市調高路段率有關。 與房屋持有稅創新高剛好相反的, [...]

水交社宿舍群完工後多元用途助南市觀光

具有濃濃眷村文化特色的「直轄市定古蹟原水交社宿舍群」,在6月10日動土,預計2018年8月將竣工修復完成。未來區內會有「水交社劇場」、「眷村的故事館」、「文學沙龍」、「明清的遺址館」、「社造生態館」,還有包括給藝術家的特展空間及遊客服務中心等,不僅是文化園區,也是一處休閒與公園兼具的好地方。 市長賴清德表示,西邊部份已完工並提供給12位工藝家來從事傳統工藝,未來此地完工後搭配劇場、眷村故事館、文學 [...]

捐地抵稅以取得實價為限 3讀通過

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新增第17條之4」,未來捐地給政府,不能再以土地公告現值抵稅,而是以取得土地時的實價抵稅。由於過去屢見有人以低價收購畸零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再捐贈給政府,以公告現值抵稅;財政部因此在2003年解釋,最多只能折抵土地公告現值的16%;不服的納稅義務人因而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大法官則以釋字第705號解釋,認定財政部的解釋違反憲法「租稅法律主義」,但也要求財政部修改稅法。 依照新修 [...]

振興資本市場 財部提所得稅制改革

財政部將針對股利所得稅、兩稅合一問題,著手提出中長期稅改,金管會在提送給財委會書面報告提出八大措施及三大鬆綁方向。 財政部指出,現行兩稅合一制度,非居住者的個人,股利所得按單一稅率20%就源扣繳,但不適用兩稅合一,而在國內居住者或國內營利事業適用兩稅合一,除了居住者個人股利所得,會和其他所得一起併入綜所稅,用累進稅率計稅外,營利事業在兩稅合一制度下,營利事業所納稅額的半數,可扣抵綜所稅的應納稅額。 [...]

違反房屋租賃契約規範將罰30萬元

內政部指出,為避免惡房東、惡房客利用房屋租賃契約漏洞,引發租屋糾紛,因此自2017年起,房東應使用符合內政部公告的契約內容,來訂定租賃契約,如果契約違反規定,最高可罰30萬元罰鍰。 內政部表示,促進房屋租賃契約合理公平,已於6月23日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自明2017年1月1日開始實施,日後以出租房屋為業的房東,應使用符合內政部公告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的契約與房客訂 [...]

2016年全國公告地價平均調升30.54%

2016年各直轄市、縣(市)公告地價已經在1月1日公告,內政部統計全國公告地價較前一次2013年平均調升30.54%。由於調整結果影響土地所有權人之持有成本,部分縣市傳出凍漲或反對調漲的聲音。內政部特別聲明公告地價隨地價動態調漲不僅符合法律規定,且將有助於抑制土地投機,增進賦稅公平及土地正義,促進土地有效利用。 內政部表示,公告地價是課徵地價稅的參考依據,2016年適逢3年1次重新規定地價,各直轄 [...]

西南風增強 台南豪雨特報警戒

中央氣象局下午發布豪雨特報指出,西南風增強,易有短時強降雨,今天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澎湖縣有局部大雨或豪雨發生的機率,中部以北、宜蘭地區及花蓮山區有局部大雨發生的機率,請注意雷擊及強陣風;連日降雨,亦請注意坍方、落石,民眾應避免進入山區及河川活動。 豪雨特報警戒範圍: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 大雨特報警戒範圍: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台中市、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