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資訊

環境部發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

環境部發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

為如期推動碳費徵收,環境部已於112年12月1日訂定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現提出碳費收費辦法草案(下稱收費辦法),規定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電力業及大型製造業為收費對象,自113年開始,碳費收費對象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就會被納入計價,為我國邁入排碳有價時代揭開序幕。環境部表示,為達成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及各階段管制目標,該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第28條規定,得分階段對排放溫室氣體之排放源徵收碳費,並於收費辦法訂定收費對象、計算方式、徵收方式、申報、繳費流程、繳納期限、繳費金額不足之追繳、補繳及收費之排放量計算方法等相關規定。

在收費對象部分,收費辦法規劃以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全廠(場)之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其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電力業及製造業為收費對象,前述對象需依「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規定,將113年全廠溫室氣體排放量,於114年4月底前完成盤查登錄,再依收費辦法規定於5月底前採網路申報方式申報碳費,並至指定金融機構繳納費用。

環境部補充說明,收費對象在計算碳費時,需將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乘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收費費率,就可算出應繳納的碳費金額,另外,電力業申報碳費可檢具電力消費之排放量證明文件於申報碳費時扣除其排放量。對於碳費的查核、補繳及追繳,收費辦法也授權主管機關執行碳費查核作業時,可通知事業限期提供碳費申報相關資料,經查核發現有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時,應向收費對象追繳或通知其限期補繳碳費。

氣候法第30條也訂有可以國內減量額度申請排放量扣減,國內減量額度包含自願減量專案及抵換專案取得之減量額度與先期專案減量額度,目前規劃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僅可使用於113年及114年之排放量扣減。各類型專案之減量額度扣減比率及上限則尚待與各界討論確認後訂定。而氣候法第27條亦訂有使用國外減量額度可以有一定比例扣抵碳費的規定,目前參考國際碳費抵扣的相關作法,明文規定用於抵扣碳費排放量的國外減量額度,需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後方可使用,且設定其上限不得超過需收費排放量的5%。另外,收費辦法也將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展延規定、資料保存年限、碳費溢繳退還、停歇業結算及委託授權專責機構等行政作業規範納入條文之中。

環境部為完備碳定價相關機制,強化減碳之經濟誘因,已陸續訂定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包括今(112)年5月31日完成「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公告,9月14日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10月5日發布「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10月12日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以碳費徵收為核心,配合盤查登錄、認證暨查驗管理、自願減量及增量抵換等多元配套措施,擴大各界共同參與淨零減碳工作。

環境部指出,依據氣候法第29條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透過不同費率的設計,以加大加速大排放源的實質減量。另考量不同行業別之減量空間不同,為利後續碳費制度順利推行,該部自今(112)年7月起已與石化、人纖、造紙、絲綢印染、水泥、鋼鐵、半導體、電子業、食品業等公會就碳費自主減量計畫及指定減量目標進行研商座談,各公會所提建議,將作為環境部「指定目標」規劃設計之參考。

環境部也呼籲,我國自113年起邁入排碳有價的時代,事業應該優先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能力,掌握自身排放量及重點排放源,並積極規劃採行實質減量措施,環境部也已訂於113年1月3日邀集民間團體及經濟部共同就碳費徵收相關機制進行交流討論,以期早日凝聚共識,加快碳費相關子法之訂定,引領我國產業朝低碳淨零方向轉型,以利國家減量目標之達成。

碳費收費辦法草案.pdf

文章分享

房地合一逾期未申報者 近期將發單補稅裁罰

南區國稅局表示,房地合一新制自105年1月1日施行後至今已逾半年,仍有部分民眾交易符合新制規定卻漏未申報,該局正在清查辦理中,將陸續發出稅單追繳。 南區國稅局提醒,個人交易符合新制之房屋、土地交易所得係採分離申報納稅,個人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次日或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交易日的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依規定格式填寫申報書,如有應納稅額,應先繳納後再檢附繳款 [...]

內政部修正住宅耐震能力評估表

為進一步提高老舊住宅執行耐震能力評估的準確度,內政部於8月11日部務會報通過「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第3條附表4修正草案,新修訂的「住宅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表」加入客觀分析指標,可降低過去評估人員主觀認定所造成的誤差,有助未來整體防災政策的規劃。 內政部表示,為執行行政院核定的「安家固園計畫(2016至2021年)」私有老舊住宅耐震能力評估措施,補助直轄市、縣政府推動既有住宅耐震能力評估業務,提升房屋 [...]

北市豪宅降稅有望 最快明年7月上路

近來房屋稅議題引發各界爭議,北市財政局正檢討豪宅稅、都更條例,擬修改房屋評定現值作業要點,預計9月中旬在首都論壇提出,讓房屋評定現值合理化。 北市2014年7月調高新屋房屋標準單價平均1.6倍,導致位在相同地段,取得使用執照相隔幾個月的新舊建案,房屋稅可能相差一倍;此外,未來都更後新屋將適用新標準單價,房屋稅勢必明顯增加,不少民眾也因此大為降低都更意願。 為解決新舊單價造成的爭議,財政局預計修改「 [...]

國有地上權案租金 擬採固定+浮動

為紓解公告地價大漲、對國有地上權案衝擊,財政部國產署初步定調,未來新地上權案年租金,將從完全與公告地價連結浮動,改為「部分固定、部分浮動」,以提高投資風險的可掌控性。 國產署指出,配合內政部政策,今年地方政府大調公告地價,全國平均漲幅達30.54%,連帶也使以公告地價為計價指標的國有地上權案年租金上漲,再加上目前房市不佳,嚴重影響投資者投入地上權案意願。 為降低投資風險,增加誘因,國產署指出,在召 [...]

南鐵地下化 市府願予50%額外補償

內政部都委會通過南鐵地下化都市計畫案;台南市長賴清德表示,為了要降低對沿線住戶的衝擊,除了繼續溝通專案照顧住宅方案外,鼓勵住戶配合政策搬遷,也就說,市府採取協議價購的方式,只要願意參與協議價購者,其地上物的補償將高於法定50%額外的補償費用。 賴清德指出,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已通過台南市鐵路地下化的都市計劃變更案,代表這項重大建設往前邁進的關鍵的一步,後續行政工作,市府會再接再厲,竭盡所能的爭取目 [...]

四學者支持房屋稅自住採輕稅率

四位政大教授,包括法律系郭明政、經濟系特聘教授林祖嘉、財政系特聘教授曾巨威、地政系特聘教授張金鶚在立法院舉行「支持公平合理的房屋稅調整」記者會;學者們支持自用住宅應採輕稅率,非自用者才用高稅率,長期則要以房地合一稅制解決現有問題。 林祖嘉表示,一個適宜的居住環境關係所有國人的基本生活,他支持房地合一稅及不動產依實價課稅等改善財產稅制的重要改革,他認為基本的自用住宅應負擔較輕的稅率,非自用住宅應繳納 [...]

調高標準單價 衝擊全台20萬戶

五都最近3年陸續調高房屋標準單價,房仲業者統計,之前雙北、桃園與高雄已有9.5萬戶新屋,房屋稅增加數千到數萬元,隨著每年新屋釋出,加計月前台南市宣布2001年7月1日後核發使照房屋都列入,約20萬戶受房屋稅調漲衝擊。 目前六都當中,除台中市以外,已陸續調高新屋標準單價,平均調幅從0.6倍到1.6倍不等,新屋的房屋稅將因而增加。 信義房屋統計,因標準單價調高導致房屋稅增加,計有台北市約1萬1,320 [...]

保障自辦重劃土地所有權人 內政部研修規定

因應司法院釋字第739號解釋,宣告「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部分規定違憲,內政部為維護民眾權益,將即刻就自辦市地重劃有關籌備會發起條件及核定重劃範圍、計畫書的相關程序等積極檢討。在完成修法作業前,所受理的自辦市地重劃籌備會申請成立案,將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儘量參考大法官解釋的精神,提高申請比例、合議制審查、完備所有權人陳述意見程序,以保障民眾權益。 內政部長葉俊榮於昨(11)日部務 [...]

高樓綠化技術與案例分享

本會於昨日下午二時邀請財團法人台灣都市林健康美化協會理事長李有田,跟會員們分享(高樓綠化技術與案例),看到這麼多會員認真聆聽,讓我們深深感受到業界認真的態度,不因會景氣低落,真是值得鼓勵! [...]

賴清德:善用綠能優勢帶動未來台南經濟發展

台南市政府昨日邀請工研院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主任蘇孟宗,針對世界綠能產業趨勢進行專題演講,蘇主任指出,綠能產業每個環節都有台南產業界投資的機會,值得努力。市長賴清德則指示經發局持續與工研院合作追蹤世界最新綠能商機趨勢,協助業者掌握國際商機、、強化競爭力,以創造更高產能與營收,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蘇孟宗說,綠能產業主要分為創能、儲能及節能三大領域,整個產業有產品更新緩慢,需要強力政策支持,受資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