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資訊

環境部發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

環境部發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

為如期推動碳費徵收,環境部已於112年12月1日訂定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現提出碳費收費辦法草案(下稱收費辦法),規定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電力業及大型製造業為收費對象,自113年開始,碳費收費對象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就會被納入計價,為我國邁入排碳有價時代揭開序幕。環境部表示,為達成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及各階段管制目標,該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第28條規定,得分階段對排放溫室氣體之排放源徵收碳費,並於收費辦法訂定收費對象、計算方式、徵收方式、申報、繳費流程、繳納期限、繳費金額不足之追繳、補繳及收費之排放量計算方法等相關規定。

在收費對象部分,收費辦法規劃以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全廠(場)之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其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電力業及製造業為收費對象,前述對象需依「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規定,將113年全廠溫室氣體排放量,於114年4月底前完成盤查登錄,再依收費辦法規定於5月底前採網路申報方式申報碳費,並至指定金融機構繳納費用。

環境部補充說明,收費對象在計算碳費時,需將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乘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收費費率,就可算出應繳納的碳費金額,另外,電力業申報碳費可檢具電力消費之排放量證明文件於申報碳費時扣除其排放量。對於碳費的查核、補繳及追繳,收費辦法也授權主管機關執行碳費查核作業時,可通知事業限期提供碳費申報相關資料,經查核發現有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時,應向收費對象追繳或通知其限期補繳碳費。

氣候法第30條也訂有可以國內減量額度申請排放量扣減,國內減量額度包含自願減量專案及抵換專案取得之減量額度與先期專案減量額度,目前規劃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僅可使用於113年及114年之排放量扣減。各類型專案之減量額度扣減比率及上限則尚待與各界討論確認後訂定。而氣候法第27條亦訂有使用國外減量額度可以有一定比例扣抵碳費的規定,目前參考國際碳費抵扣的相關作法,明文規定用於抵扣碳費排放量的國外減量額度,需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後方可使用,且設定其上限不得超過需收費排放量的5%。另外,收費辦法也將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展延規定、資料保存年限、碳費溢繳退還、停歇業結算及委託授權專責機構等行政作業規範納入條文之中。

環境部為完備碳定價相關機制,強化減碳之經濟誘因,已陸續訂定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包括今(112)年5月31日完成「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公告,9月14日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10月5日發布「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10月12日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以碳費徵收為核心,配合盤查登錄、認證暨查驗管理、自願減量及增量抵換等多元配套措施,擴大各界共同參與淨零減碳工作。

環境部指出,依據氣候法第29條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透過不同費率的設計,以加大加速大排放源的實質減量。另考量不同行業別之減量空間不同,為利後續碳費制度順利推行,該部自今(112)年7月起已與石化、人纖、造紙、絲綢印染、水泥、鋼鐵、半導體、電子業、食品業等公會就碳費自主減量計畫及指定減量目標進行研商座談,各公會所提建議,將作為環境部「指定目標」規劃設計之參考。

環境部也呼籲,我國自113年起邁入排碳有價的時代,事業應該優先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能力,掌握自身排放量及重點排放源,並積極規劃採行實質減量措施,環境部也已訂於113年1月3日邀集民間團體及經濟部共同就碳費徵收相關機制進行交流討論,以期早日凝聚共識,加快碳費相關子法之訂定,引領我國產業朝低碳淨零方向轉型,以利國家減量目標之達成。

碳費收費辦法草案.pdf

文章分享

高雄放寬8-15米道路騎樓免計建築面積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放寬住宅區面臨8公尺以上未達15公尺計畫道路法定騎樓,比照15公尺以上計畫道路法定騎樓所占面積不計入基地面積及建築面積,放寬後實質增加一般建築基地可建建築面積逾1成,相當於建蔽率提高10%以上,可運用空間更具彈性。 高雄市工務局表示,依據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規定,臨接寬度8公尺以上計畫道路基地,除都市計畫或都市設計法令另有規定外,於建築時應留設3.9公尺法定騎樓地或退縮騎 [...]

台北市通過未售空屋稅率降至3年1.5%

台北市議會三讀會討論北市府提案修正的《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經協商通過,7月5日起取得使照新屋,寬限期延為3年採1.5%稅率,另回溯到2014年7月1日至今未賣出的房屋,再享2年1.5%稅率。 財政局表示,2015年送審的《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案,是就起造人興建待出售的住家用房屋,於起課房屋稅1年內未出售且空置者,修正稅率為2%。 但依財政部今年1月13日函示,房屋如果不具囤房性質 [...]

重稅破解 不動產贈與增溫

房地合一上路後,由於以不動產贈與方式移轉財產,日後子女出售會被課重稅,使得去年全國建物贈與棟數大減二成多,然而今年又有回升趨勢。業者說,除了遺贈稅率調升因素外,自用重購退稅可破解重稅也是主因。 買房子贈與子女,贈與金額用公告現值申報,可省下大筆贈與稅,過去風行一時,但去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子女出售受贈房子,需以出售價格,減去當時申報的公告現值來計算獲利報稅,比起用現金贈與,稅額多要高出一倍以上。 [...]

台北建商被罰提告 行政法院判敗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針對聯立建設公司違反公平交易法而遭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80萬元罰鍰的案件進行宣判,法院判決結果為聯立建設敗訴,全案可以上訴。 聯立建設公司在高雄市鳥松區興建了「聯上湖美學1期」建案,但民眾購買後發現,建案的房地是高雄市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的旅館用地,而建商在簽約過程中均未告知該建案是旅館用地。民眾因此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 公平會認定聯立建設公司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 [...]

前瞻計畫盼助台南地方建設再創高峰

台南市以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城鄉等5大面向,向中央提案爭取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資源,盼內政部大力支持。7月6日內政部長葉俊榮親至台南市,說明內政部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的推動情形,並與市長賴清德及市府團隊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內容進行簡報及意見交換。 會中由研考會與都發局提出台南市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簡報,研考會主委表示,市府以軌道、水環境、綠能、數位、城鄉等5大面向,提出鐵路地下化、先進運輸系統綠線、 [...]

西華堂旁開闢30席停車位9月供給

為滿足台南火車站、台南公園周邊大量停車需求,台南市政府交通局與北區區公所合作,近日成功媒合三級古蹟西華堂與停車場業者合作,拆除位於西華街上的老舊建物,希望能讓停車場盡快開放使用,停管處表示,該處將開闢30席的停車場,方便民眾至周邊洽公、通勤、遊憩,預計9月就能完工。 停車供給攸關民眾「行」的基本需求,市府於去(105)年起便配合登革熱防治工作,找尋適合做為停車場的土地,藉由政府認養代管、民眾自行開 [...]

6月住展風向球再亮黃藍燈

代表北台灣新建案市況的住展風向球,2017年6月總分升到32.5分,較5月增加0.4分,對應燈號雖仍維持黃藍燈。風向球六項統計指標中,新成屋供給量與成交組數二項分數上升。住展雜誌指出,6月雖然前半月暴雨連連,看屋組數受到壓抑,但因有數個讓利案釋出帶動買氣,整體成交量反而比5月好。 6月預售案量逾4百億,雖然推案量激增,但業者銷售信心卻持續下滑,6月建案報廣批數降至約1.82萬批,較5月減少約7%, [...]

CBRE:住宅市場悲觀氣氛逐漸消散

外商房仲業者CBRE世邦衛理仕發佈今年第二季不動產市場概況,並指出第二季土地交易量新台幣163億元,年增30%,顯示建商對住宅市場的悲觀氣氛逐漸消散。 CBRE指出,今年第二季,加總商用及土地不動產交易量達到新台幣289億元,其中,土地交易量為163億元,年增30%。CBRE研究部表示,今年上半年房屋移轉棟數已有回升,且建商在本季開始積極購買土地,增加庫存,顯示住宅市場上的悲觀氣氛已經逐漸散去。 [...]

變更東區細計2次通盤檢討實施生效

「變更臺南市東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變更案編號五-5、五-6)案」自民國106年7月5日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公告。 公告事項: 一、自民國106年7月5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台南市政府公告欄。 (二) 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及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 (三) 台南市東區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計畫書1份。另計畫書檔案可至台南市 [...]

5年內受贈農地出售需補稅

國稅局表示,受贈農地在5年內出售,應依規定補繳贈與稅,若利用回贈方式規避稅負,一旦被查獲,除補稅外,還要處2倍以下罰鍰。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農業用地贈與繼承人,不計入贈與總額,免徵贈與稅。不過,國稅局發現,有受贈人在列管期間內將受贈取得的農地回贈給原贈與人後再行出售,規避贈與稅。 國稅局指出,雖然將列管農地回贈給原贈與人,且回贈時該農地仍繼續作農業使用,即不必追繳贈與稅並不再列管,但這類農地若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