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資訊

環境部發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

環境部發布碳費收費辦法草案

為如期推動碳費徵收,環境部已於112年12月1日訂定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現提出碳費收費辦法草案(下稱收費辦法),規定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電力業及大型製造業為收費對象,自113年開始,碳費收費對象的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就會被納入計價,為我國邁入排碳有價時代揭開序幕。環境部表示,為達成國家溫室氣體長期減量目標及各階段管制目標,該部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下稱氣候法)第28條規定,得分階段對排放溫室氣體之排放源徵收碳費,並於收費辦法訂定收費對象、計算方式、徵收方式、申報、繳費流程、繳納期限、繳費金額不足之追繳、補繳及收費之排放量計算方法等相關規定。

在收費對象部分,收費辦法規劃以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全廠(場)之直接排放及使用電力之間接排放,其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值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的電力業及製造業為收費對象,前述對象需依「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規定,將113年全廠溫室氣體排放量,於114年4月底前完成盤查登錄,再依收費辦法規定於5月底前採網路申報方式申報碳費,並至指定金融機構繳納費用。

環境部補充說明,收費對象在計算碳費時,需將前一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乘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收費費率,就可算出應繳納的碳費金額,另外,電力業申報碳費可檢具電力消費之排放量證明文件於申報碳費時扣除其排放量。對於碳費的查核、補繳及追繳,收費辦法也授權主管機關執行碳費查核作業時,可通知事業限期提供碳費申報相關資料,經查核發現有未繳納或未足額繳納時,應向收費對象追繳或通知其限期補繳碳費。

氣候法第30條也訂有可以國內減量額度申請排放量扣減,國內減量額度包含自願減量專案及抵換專案取得之減量額度與先期專案減量額度,目前規劃先期專案減量額度僅可使用於113年及114年之排放量扣減。各類型專案之減量額度扣減比率及上限則尚待與各界討論確認後訂定。而氣候法第27條亦訂有使用國外減量額度可以有一定比例扣抵碳費的規定,目前參考國際碳費抵扣的相關作法,明文規定用於抵扣碳費排放量的國外減量額度,需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後方可使用,且設定其上限不得超過需收費排放量的5%。另外,收費辦法也將因天災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展延規定、資料保存年限、碳費溢繳退還、停歇業結算及委託授權專責機構等行政作業規範納入條文之中。

環境部為完備碳定價相關機制,強化減碳之經濟誘因,已陸續訂定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包括今(112)年5月31日完成「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公告,9月14日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及查驗管理辦法」、10月5日發布「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10月12日發布「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以碳費徵收為核心,配合盤查登錄、認證暨查驗管理、自願減量及增量抵換等多元配套措施,擴大各界共同參與淨零減碳工作。

環境部指出,依據氣候法第29條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能有效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並達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目標」者,可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透過不同費率的設計,以加大加速大排放源的實質減量。另考量不同行業別之減量空間不同,為利後續碳費制度順利推行,該部自今(112)年7月起已與石化、人纖、造紙、絲綢印染、水泥、鋼鐵、半導體、電子業、食品業等公會就碳費自主減量計畫及指定減量目標進行研商座談,各公會所提建議,將作為環境部「指定目標」規劃設計之參考。

環境部也呼籲,我國自113年起邁入排碳有價的時代,事業應該優先建立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能力,掌握自身排放量及重點排放源,並積極規劃採行實質減量措施,環境部也已訂於113年1月3日邀集民間團體及經濟部共同就碳費徵收相關機制進行交流討論,以期早日凝聚共識,加快碳費相關子法之訂定,引領我國產業朝低碳淨零方向轉型,以利國家減量目標之達成。

碳費收費辦法草案.pdf

文章分享

南科效應帶動附近房價朝3字頭邁進

在南科與沙崙綠能科學城雙引擎建設帶動下,台南的產業經濟強勁成長;根據南部科學園區最新資料統計顯示,今年1~8月南科產業營業額超過6300億元,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30.84%,預估年底產業營業額可望首度破兆元。經濟發展局長陳凱凌表示,除了南科產業持續投資之外,相關的產業也積極進駐南市,今年截至10月底新增282件投資案,吸引385億元投資額。希望透過每月召開投資會報,列管2億元以上重大投資案,橫向聯 [...]

地價稅繳納將截止 每逾2日加徵1%

2021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截止。地價稅依規定一般用地稅率為10‰~55‰之累進稅率課稅,自用住宅則適用2‰的優惠稅率課徵,符合自住使用者於每年9月22日前申請,則該年度即適用優惠稅率。地價稅依規定一般用地稅率為10‰~55‰之累進稅率課稅,而自用住宅使用則適用2‰的優惠稅率課徵,符合 [...]

大坪數房產買氣依然熱絡

根據實價登錄資料顯示,不管任何形式的產品,在65坪至100坪的物件設定之下,以近三年六都中房價較高的區域為例,大坪數房產交易量買賣數據中,呈現出交易量穩定的現象。2021年北部建商推出的百億元指標案件中,都能發現三至四房的中大坪數產品占多數,顯見大坪數房產買氣依然熱絡。受到疫情、美中貿易戰、低利率的影響下,台商回流帶著大筆資金挹注房市,商辦跟房產都成為資產配置的布局重點。且不少增加家庭新成員的夫妻 [...]

台南第2批地籍清理標售完成

台南市政府地政局2021年11月18日辦理2021年度第2批地籍清理代為標售作業,本次公告標售共計274標,共計140封標單競標,順利標脫112標;其中南區住宅區建築用地每坪標脫單價25.99萬元,及歸仁區農地每坪單價1.78萬元,受到矚目。 台南市政府表示,辦理地籍清理代為標售土地,是依地籍清理條例等相關法規,解決台灣光復初期遺留的地籍登記不完整及現行法令規定不符等問題;藉此釐清產權, [...]

南市14條指定大道成獵地重點

台南市政府去年9月1日發佈實施,訂定容積率級距申請變更審議規範,依「都市計畫法」第39條與「都市計畫法臺南市施行細則」第35條規定訂定之,並採變更制,以落實都市計畫管理需要。申請條件如下:「申請基地其中一境界線與指定公園道或指定道路相鄰或基地其中一境界線隔著永久性空地或公共設施用地與指定公園道相鄰者。台南市的指定公園道及指定計畫道路,包括40米公園南路、東豐路、林森路、夏林路、海安路、永華路,與3 [...]

財稅局:合理銷售期3年,房屋稅率維持1.5%

針對外界對台南市推動囤房稅就建商合理銷售期間3年內只課1.5%一事,財稅局做了回應;表示考量景氣榮枯及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將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建商之合理銷售期間訂為3年,稅率仍維持1.5%。財政稅務局表示,房屋稅改革除落實居住正義外,仍應符合課稅目的與合理性,起造人興建住宅房屋,主要目的在於銷售,因興建完成後之房屋尚需待售期間,尚難認定有囤房動機。依財政部函示,不動產開發公會陳情起造人興 [...]

南市將修容轉審查許可要點 道路用地價漲5成

發佈施行近9年的台南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台南市政府考量都市成長與房地市場變化加速,日前預告將修正該要點,將刪除計畫道路用地做為送出基地條件限制,且增訂人行步道得做為送出基地並經工務局同意,並修正接受基地面對0.5公頃永久空地得申請增加容積40%以內,與刪除容移案需送都設等限制,但增訂移入容積折繳代金計算方式與評定、費用負擔等。由於近來台南房地市場爆熱,不少外來大型建商紛紛搶進大樓基地, [...]

台南國民黨團:囤房稅只課1.5%圖利建商

台南市政府祭出修正,擁有6戶以上非自用住宅將被課徵3.6%稅率,不過,南市議會國民黨團質疑,小市民要被課3.6%,建商卻只課1.5%,是圖利建商;對此,財稅局長陳柏誠說,建商在一定期間賣掉給予課徵1.5%,若提高恐會轉嫁給消費者。台南市議會審查市府所提「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預計明年7月1日施行,對於非自用住宅者將採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持5戶以下每戶按2.4%稅率課徵,6戶以上每戶 [...]

升息抑房價不利經濟發展

房價持續上漲,外界呼籲央行應加強信用管制或升息應對,但擁有資產管理豐富經驗的專家指出,政府應該抑制炒作,但非打擊持有者,千萬別拿利率對付房價,否則也會影響投資、就業,不利經濟成長。針對高漲的房價,央行是否應再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甚至升息來抑制?對此,專家認為,選擇性信用管制可隨形勢需求調整,彈性高、副作用小,而稅制是抑制炒作較好的手段。但專家也指出,千萬別拿利率對付房價。因為根據國外學者研究,利率 [...]

房市火熱.空屋率高 民團巢運再起

針對台灣房市火熱,空屋和囤房問題深化,民團巢運指出,近6年新增的房屋超過半數非自住,其中「未滿5年」的新建住宅平均空屋率高達37%,再加上房價持續攀升現象顯著,顯示炒房風氣持續興盛,呼籲政府團隊應信守2016年「全面改革房屋持有稅」的競選承諾。根據內政部110年7月統計週報,空屋率最高的住宅是「未滿5年」的新建住宅,平均空屋率高達37%,其中持有4-9房者空屋率為42%,持有10房以上者空屋率竟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