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糾紛 2008年申訴排行第一名
行政院消保會統計,房屋糾紛為去年國人所有申訴糾紛排行榜第一名,達三千多件,占所有申訴糾紛一成,其中以預售屋糾紛最嚴重。
消保會表示,發生糾紛因素大都包含:建商未提供驗收條款或未記載交屋保留款,未明確記載開工日期及取得使用執照期限,未記載地價稅、房屋稅分擔比例,未經買方同意更換主要建材及廠牌規格及交屋期限不明確,未記載建物第一次登記的稅費負擔約定,及未記載賣方廣告的義務而且違約金收取過高等等。
消保官莊惠媛呼籲,民眾購買預售屋前為了維護權益,應先瞭解內政部訂定的「預售屋買賣契約書範本及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