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局設定地上權 由50年放寬為90年
財政部國產局長張佩智表示,設定地上權的年限將由50年放寬至最長可至90年,權利金也由市價的5成,降為最低可到3成,更有彈性,方便推案。
張佩智表示,國產局再2個月就會修改內部法規,依不同區段、使用分區,大幅放寬條件,例如,住宅區土地、地段不好的土地,承租期限就會放寬至90年,二代人都用不完,預期在下半年的標案,就可以用上。
景氣不好,除了底價會降之外,魅力較低的土地,權利金也會調整為市價的3成,先讓閒置的土地標租出去,每年還可以收取租金,年限到期,還是屬於政府所有,而租金則不會再減價,為公告地價的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