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繳納房屋稅更安心 隔離者展延至6月底
今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截止,為降低接觸感染風險,稅捐處建議民眾可利用行動支付APP,或直接掃描繳款書上QR-Code線上繳稅;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或TAIWAN FidO台灣行動身分識別登入驗證,直接線上查繳稅款。
稅捐處提醒,已辦理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者,也請記得在轉帳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利扣款。房屋稅開徵期間個人、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之負責人或主辦會計人員,如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繳納期限可申請展延至本年6月30日,展延期限屆滿時,仍接受隔離治療者,其繳納期限自隔離治療結束之次日起展延20日。
此外,因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繳納期間(含展延期間)內,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詳情可至該處網站首頁「新冠肺炎稅捐e專區」查詢(https://tpctax.gov.taipei)。
逾期繳納稅捐,依稅法規定,除每逾2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會被加徵至15%的滯納金外,還會被移送強制執行,稅捐處特別提醒納稅人請如期繳納房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