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代管免稅額提至1.5萬三讀通過
為了鼓勵房東參與社宅包租代管,立法院院會18三讀修正通過《住宅法》,這次修法主要將社宅弱勢戶比率提高到至少40%,並將公益出租人及社宅包租代管房東免稅額提高到1.5萬元;並且刪除一次為限的限制,增加對職業房東的吸引力。
立院最新三讀法案明定,針對社宅包租代管部分,原本社宅包租代管出租所獲租金收入免納綜合所得稅,但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不得超過1萬元,修正後將免稅額度提高到不得超過1萬5千元,也刪除現行「以一次為限」的限制。另外,也針對社宅提供弱勢比率作修正,由現行30%提升至40%;並在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定義上,新增「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並刪除實行的延長年限次數。
而針對社宅租金過高的議題備受討論,將由中央訂定租金原則,地方可以依照不同租金水準訂定,一般戶以市場中古屋租金8折,弱勢戶64折計算,依照實際案例計算,是中低收入戶可負擔範圍,此次三讀條文明定,將由內政部斟酌承租者所得狀況、負擔能力及市場行情,訂定分級收費原則,並定期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