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白河都計配合防災工程案公告
公告「變更白河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部分公園用地為河川區)(配合急水溪白河橋下游右岸堤防防災減災工程)」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並自民國110年4月15日起公告30天。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0年4月15日起公告30天。
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白河區公所公告欄,並刊登於市政公報。
三、公告內容:「變更白河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部分公園用地為河川區)(配合急水溪白河橋下游右岸堤防防災減災工程)」案都市計畫樁位公告圖、樁位圖及樁位坐標表。
四、公告樁位之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樁位測定錯誤時,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繳納複測費用,申請複測,複測費用每支樁新臺幣貳仟元整,如複測確有錯誤者即予更正,所繳複測費無息退還。
相關檔案
白河都市計畫急水溪白河橋下防災工程樁位公告文pdf(798.26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