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案公設比擬兩方向修正
為解決建築物公設比過高的問題,內政部擬修正《建築技術規則》,並於今(2021)年5月前提出修法草案,據了解目前預定的方向有二:一、檢討現行免計容積的公設項目;二、提升交易過程中的公設資訊透明度。
內政部指出,在過去的法規沿革中,地下室曾作為防空避難空間,因此要求住戶都共同分擔,不過隨著時間推移,現在演變為停車場空間,導致有些住戶沒車位,卻也可能被算入公設比,將啟動檢討。
內政部指出,有很多公設是必要的,例如樓梯、電梯、消防設施等等,通常合理的比例大概20%左右;但如果是其他可給予容積獎勵的非必要設施,就要檢討是否不合理,讓法規漸漸合理化。
營建署解釋,修法草案預定於5月前提出,目前明確的檢討有二個方向;一、優先檢討的項目,在於現行免計算容積的部分設施,包括地下室停車場空間,就是鎖定的檢討方向。二、加強交易過程中公設資訊透明度的要求。
據了解,除了地下停車空間外,建築當中可以免計入容積空間的項目,還包括樓梯間、昇降機間的梯廳,以及陽台部分空間等,都有可能被列為檢討項目。官員表示,市場與消費者需求很多元,即便部分公設並非必要,但仍有其市場存在,不傾向強行設限公設比,但重點是要讓相關資訊夠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