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身障房屋租金補貼2022元旦上路
為了照料身障者、低收、中低收入戶居住權,內政部於近日公告修正放寬申請房屋租金補貼的所得標準及無自有住宅認定標準,並刪除購屋及修繕補貼貸款年限限制,且增訂展延寬限期等彈性措施,以加強保障弱勢民眾;放寬所得標準而增加的符合資格者,配合地方政府編列預算時程,將自明(2022)年1月1日施行。
內政部表示,此次修正「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將放寬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5倍」或「未超過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2項標準符合其中1項即可申請房屋租金補貼。
若以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標準為3萬4322元來計算,身心障礙家庭只要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低於3萬8203元就可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