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將檢討住宅公設比偏高問題
為了讓民眾住得安全,都市更新刻不容緩,營建署已於去年9月再次啟動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除強化危險建築物之處理外,並提高容積獎勵誘因,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之中、高樓層以上建築物,放寬得以原建築容積1.2倍核計獎勵上限。另外,對於海砂屋或耐震能力不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則放寬得以原建築容積1.3倍核計,並得直接依獎勵上限額度建築。目前該修正草案已於去年12/28函送立法院審議。
針對住宅公設比偏高議題,營建署表示,將聯手地政司朝合理降低公設比的方向,檢視建築技術規則免計容積規定及建物測量登記規定。在維持強化建築防火安全性能及提供服務便利性共同設施的必要範圍,檢討調整可免計之項目和額度上限,使地下室防空避難設備兼停車空間分配更為合理的測量登記方式,減少未持有停車位者分配到不合理的地下室公設面積。
另外,考量到不少房東擔心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有被追溯課徵稅捐的疑慮,營建署決定修法,使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租賃契約資料,將僅作為租稅減免使用,不得作為租賃所得查核依據之規定,讓房東安心參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