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局:第3戶以上貸款利率應調高
根據媒體報導,立法院法制局認為貸款利率太低,導致有太多資金流入房市,讓房價漲不停,因此想提高房貸實際負擔利率;針對購置第3戶以上貸款,央行應考慮合理調高一定利率區間,以增加投資者成本。
政府在2020年底推出一系列打炒房措施,央行也祭出選擇性信用管制,金管會則針對8家銀行啟動集中度管制等。如今,立法院法制局又提到,房價上漲主因在於利率太低及太多資金湧入不動產市場,建議搭配貸款的用途限制、成數級距化、利率差異性以及年限及寬限期等措施。
因為貸款用途非常多,對於購置第3戶以上者,用途不宜以「買房」來評估,應以「投資」來評估,可有效減少投機客以買房為名,行炒作之實。央行祭出多項貸款成數限制,但如果總價一拉高,成數限制實益不大,仍應回歸貸款用途來配合使用,建議自然人第3戶限貸6成,第4戶限貸3成,第5戶以上及公司法人第3戶以上則不提供貸款。
在貸款利率差異性的部分,認為唯有房貸實際負擔利率提高,第3戶以上貸款如屬投資等級,其利率不應與購屋利率等同,央行應考慮合理調高利率區間,提供銀行等金融機構適用,以增加投資者成本、壓縮獲取暴利空間。
最後,貸款年限及寬限期,自然人第3戶以上貸款應屬投資用途,因此不需給寬限期,公司法人第1戶以上貸款也不適用寬限期,且貸款年限也不應適用購屋貸款30年期限,應考慮合理限縮貸款期限,除能增加持有成本及風險,也縮減其囤房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