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修法初審通過最高罰百萬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議通過「實價登錄2.0」修法,除了行政院版草案既有的成交案件揭露至門牌或地號、預售屋納管、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等3大重點,立委更當場將相關罰則加重至最高100萬元,並建立紅單交易納管機制且禁止轉售。
行政院推動「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在10日拍板攸關實價登錄2.0修法的「地政三法」,即《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與《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修正草案。該修正草案經與朝野立委溝通後,內政部提出再修正條文,並由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通過,將擇日送立法院會處理。
這次審議通過後,房價資訊可以揭露的更即時、透明,實價登錄個案資訊將由現行30戶為一單位,改為逐戶登錄,門牌或地號將完整揭露,並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及查核範圍,另外預售屋銷售應在銷售前以書面報請地方政府備查,並在交易後30日內申報登錄資訊。
另外,審議當場有立委加碼,對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罰鍰從原版本的15~75萬,加重到30~100萬,且從現行以案件數處罰,改為按戶(棟)處罰;草案也將預售屋交易比照上述規定納管及制訂罰則,預售屋契約中若有不合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一經查獲就會按戶(棟)處以15~100萬罰鍰。
至於未來如何落實主管機關查核權?內政部強調將與財政部或相關銀行調取資料的「書面查核」最重要,必要時也會與公平會、消保處、地政、營建機關等機關,不定期、不通知、不預警地突襲性查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