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小基地容積獎勵修正 最快11月上路
為鼓勵小基地加速重建,內政部營建署於今年6月修正危老容積獎勵辦法,針對面積200平方公尺以下,客觀條件已無法整合更大面積的小規模基地,提供額外2%容積獎勵。
目前規定小基地周遭建築屋齡都必須是30年以下的建物才能再獲得2%額外容獎;若周遭有超過30年以上的老舊建築物,表示仍有整合更大面積可能,因此不會給予2%額外容獎,鼓勵基地再去擴大規模。
危老條例今年修法通過後,10%時程獎勵屆期,改為採取時程、規模雙軌制。內政部營建署表示,自危老條例未來除了時程、規模獎勵外,將再納入小基地2%獎勵,不過必須符合客觀條件,並非所有面積低於200平方公尺的基地都能適用。
為鼓勵小基地也能加速重建,因此營建署修訂容積獎勵辦法,並通過內政部法規會,後續還要經過部務會報通過,預計最快11月才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