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遺贈稅降至10%‧免稅額仍待協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遺產稅與贈與稅均調整為統一稅率10%,贈與稅免稅額從每人每年對每個受贈對象100萬元,調高為220萬元。至於遺產稅的免稅額,政院版擬從現行的700萬元調高為1200萬元,但國民黨立委要求加碼至3000萬元,財政部堅持不從,最後該條文保留送朝野協商。
立院並初審通過,遺贈稅分期繳納時間,從12期延長為18期,每期間隔以不超過兩個月為限。國民黨團有意在本會期完成法案三讀。
依現行規定,遺產稅率和贈與稅率皆分為10個級距。在遺產稅部分,扣除免稅額後的遺產淨額,從60萬元以下到1億元以上課徵2%到50%不等的稅額;在贈與稅部分,扣除免稅額後的贈與淨額,從60萬元以下到4千5百萬元以上課徵4%到50%的稅額。昨日初審通過的版本,調整為稅率一律10%,也就是遺產或贈與總額,扣除免稅額後的淨額乘以10%,即是必須繳交的稅款。
有立委認為,調降為一律10%只對富人有利,因為依現行規定,遺產淨額300萬以下的中產階級,原本稅率就不到10%,若要真正幫助中產階級應該調高免稅額。而有錢人投資是全球化的,不會因調降遺產稅就把資金回流台灣,財政部的作法是被財團牽著鼻子走。
面對立委意見分歧,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調降遺贈稅,預估稅損一百六十億元,但可使海外資金回流,活絡台灣經濟。立委質疑回流成效,李述德表示,無法估計,但降稅後可使資金不再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