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參法將修正機制 提高民間參與意願
為配合國家政策及疫情後產業發展,財政部表示,將研議修正促參法,擴大公共建設類別適用範圍,均得評估採促參方式辦理;另外也將研議推動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機制(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 PFI),提高民間參與意願。
促參法公共建設範圍包含頗廣,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常有新興產業之公共建設無法適用情形;為廣納更多元公共建設類別,讓符合國家發展及政策需求之公設,能於規劃階段即得評估依促參法辦理,將重新檢視修正促參法,擴大公設類別適用範圍。
財政部表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機制納入促參法,將建立符合國情需求之法制架構,並非全盤移植國外立法例,規劃以具公益性、迫切性及必要性者為優先適用案件,並明定適用之類別,以避免造成政府財政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