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房屋租賃契約修正版9月上路
新版房屋租賃契約修正版9月上路
內政部最新版本「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日前已審議通過,將於9月1日公告實施,消保處提醒,屆時房東與房客如仍使用舊的租約,抵觸新版條文的部分將成為無效條款,建議民眾更換新版租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消保處表示,原定7月15日上路的「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因作業流程關係,最終確定正式於9月1日上路實施。此次房屋租賃契約2.0採平等互惠原則,建立健全的租屋市場秩序。
據了解,修正版草案中的重點條文包括租賃時房東及房客均須出示租賃物件及身分相關證明文件;租賃期間至少30日;租賃期間不得調漲租金;若有危害公共安全、損害建築結構安全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情形,房東可立即終止租約等。
消保處提醒,待法案公告施行後,若房東仍使用舊的租約,與新版相牴觸的條文會成為無效條款,對雙方不具效力,屆時法律上會以政府公告的最新版本為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