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期限擬定半年 明年4月30日前出生皆可領
在朝野立委拔河下,未來消費券使用期限可能定為半年,有效日期提前到明年7月18日左右,領取資格起算日期也可能延後至明年4月30日消費券領取截止日,讓更多目前在母親腹中的胎兒也能共享。
為確保消費券案如期過關,被外界指可能列在內閣改組名單中的經建會主委陳添枝,昨在立委逼問下也賭上烏紗帽,強調若消費券政策未能讓明年GDP(國內生產毛額)成長0.32%以上,他願為此負責下台。
對外傳明年中秋節可能再發一次消費券,陳添枝表示,目前並無發第二次消費券的規劃,發消費券是非常時期的作為,「但若有類似現在這種緊急狀況,也可考慮發第二次」。為降低政院將再發放消費券的質疑,未來消費券的落日條款,也可能訂在明年9月自動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