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或「代管」 房東減稅優惠不同
政府力推包租代管社宅政策,並提供綜所稅、房屋稅及地價稅三稅減免,不過若房客中途退租情形,是否仍可適用?內政部發布解釋令表示,若以「包租」及「代管」區分,包租案件可繼續享有三稅優惠;至於代管案件,只要房客退出社宅包租代管計畫,例如租期屆滿或提前解約,則將無法再適用綜所稅減免。
在社宅包租代管中,所謂的「包租」是指房東與租賃業者簽約,租賃業者再與房客簽約;而「代管」則是由業者媒合房東與房客簽約。房東加入社會住宅無論包租還是代管都可享有綜所稅、房屋稅及地價稅三稅減免;房客則享有租金優惠,且針對符合條件的中低收入戶家庭,政府也會提供租金補貼,有效幫助弱勢的民眾解決租屋問題。
如果租賃過程中發生房客中途退租情形,可分「包租」或「代管」兩種情形。「包租」的房客雖搬離租屋處,但房東與業者之間的契約仍存在,因此房東可繼續減免各項稅等優惠;「代管」的房客若退出社宅包租代管計畫,出租住宅空置逾3個月未完成媒合,將無法再適用綜所稅減免,並要主動通報所在地國稅局,依法徵免相關稅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