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建案廣告不實 罰鍰共210萬元
公平交易委員會(下稱公平會)於今年5月決議,北部三家建設公司銷售建案時,於網站廣告宣稱KTV、飯店級Lounge Bar及玻璃屋的Corner宴會廳等公共設施,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及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分別處台幣100萬元、60萬元罰及5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這三家公司於網站廣告宣稱「家族型的KTV規劃」、「See Through凌空七十米的空中會館……,凌空70米的私人收藏,飯店級Lounge Bar、玻璃屋的Corner宴會廳……」等公共設施,並輔以實景圖片,足使消費者誤認「家族型的KTV規劃」,及於空中會館設置「飯店級Lounge Bar」、「玻璃屋的Corner宴會廳」等公共設施可合法使用,並據此認知做成交易決定。
惟查「KTV」於使用執照竣工圖所在位置為B棟屋突2層機械室;「飯店級Lounge Bar」位於使用執照竣工圖所在位置為B棟屋突1層樓梯間;「玻璃屋的Corner宴會廳」位於使用執照竣工圖所在位置為B棟屋突1層機械室,與所核准之使用執照竣工圖不符,亦不符合相關建管法令,據當地市政府提出意見表示,案關建案倘現況使用用途與竣工圖不符,業已違反建築法相關規定。
另兩公司雖稱於案關建案設置KTV室、空中沙發吧及宴會廳,適用內政部2019年8月15日的某釋示,但新北市政府提出意見表示,案關廣告宣稱飯店級Lounge Bar等公共設施設置於屋突1層之樓梯間、機械室及屋突2層之機械室,與前揭內政部函釋不符,故其所辯,尚不足採。因此,認為該案廣告核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且足以影響交易決定,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