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台南鐵路地下化都計變更並無不法
鐵路地下化計畫為台南市的重要交通建設,於2009年奉行政院核定通過,並於2016年完成都市計畫變更作業,於2019年1月起完成用地徵收法定程序,相關工程亦已全面展開;惟部分地主有所質疑,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案,判決出爐:原處分並無不法。
南鐵部分地主因對於計畫內容及用地路權範圍等有所質疑,於2017年9月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提起都市計畫事件行政訴訟案,共召開13次準備程序庭及1次現場勘查及1次言詞辯論庭。內政部、台南市政府及鐵道局於法院審理過程中,提供完整資料與充分之說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於2020年4月8日宣判略以:原告之訴駁回,被告原處分利益衡量程序並無瑕疵,衡量結果也無不合比例情形,所以原處分並無不法。
鐵道局考量本案既經法院判定確認程序之適法性,後續將秉持積極、公開之原則,持續推動計畫,針對民眾有疑慮部分亦仍將加強溝通,排除障礙,以早日完工通車啟用。






